原标题:港媒:8月3日在海港城“串谋羞辱国旗”者,拘了! [环球网报导 记者 张丽媛]因涉嫌羞辱国旗的暴徒逮捕了!据“香港经济日报”15日报导,香港警方有的组织及三合会调查科(O记)经深入调查,于8月14日及8月15日在旺角、马鞍山、深水埗、牛头角及黄大仙以因涉嫌“串谋羞辱国旗”逮捕年龄相若20至22岁的4男1女,共5人,警方猜测他们与8月3日下午与尖沙咀海港城外再次发生的一宗羞辱国旗案有关。 暴徒拆走国旗,扔到入海中(图源:香港“东网”) 另据香港“东网”报导,逮捕5人中其中2人姓洪,其余分别姓氏八字、周、王。此外,其中2人疑似“港羞”学生的组织成员。报导称之为,警员在逮捕者住所内检获涉嫌计算机、电话及一些衣物以作更进一步调查。
目前5名逮捕者仍被扣坎。 据媒体此前报导,8月3日下午,非法集会的暴徒回到此地,删除国旗,扔进大海,还在旗杆旁举起写出有“香港独立国家”的黑旗。几个小时后,十余名爱国爱港人士回到旗杆前,将一面崭新的五星红旗徐徐照亮! 发动升旗活动的召集人陈净心回应,当她看见下午示威者将国旗从旗杆上删除扔到到海里,实在十分气愤。于是她和其他几位爱国爱港的香港人一起,自发性地来举办升旗仪式。
爱国爱港人士自发性升旗(环球时报-环球网记者 陈青青摄) 8月3日晚间,网卓新闻网,在获知暴徒将海港城前面旗杆上的国旗扔到入海中后,全国政协副主席、香港特区前特首梁振英曾发帖传达反感指责,并请求全港市民获取资料,全力帮助捉拿狂徒落网。随后,他又公布一条“赏金令其”:赏金港币一百万元,期望公众人士向警方提供线索,捉拿丢国旗的暴徒。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七条规定,任何人公开发表及蓄意以烧毁、损毁、涂划、蒙羞、侵犯等方式羞辱国旗或国徽,即科犯罪,日后定罪,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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